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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84刑初第5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4-26

案件名称

刘东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五常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黑0184刑初第50号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东,男,汉族,1979年1月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五常市,初中文化,无业,现住黑龙江省五常市兴盛乡腰贡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7月3日被五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黑龙江省五常市看守所。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以黑哈五检诉刑诉(2016)第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东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于2016年1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于当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旭东出庭支持公诉,现已审理终结。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合同诈骗犯罪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间,被告人刘东使用虚假身份与黑龙江省五常市、吉林省榆树市等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订立汽车租赁合同,先后以租车为名骗取汽车10辆(价值586050元)。随后刘东通过伪造车主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的方式将骗取的汽车用于抵押借款或者抵押粮食款,骗取抵押款、粮食款等共计249646.80元。二、诈骗犯罪1、2015年1月,被告人刘东使用刘涛的虚假身份,通过办假证的手段获得假房产证(编号:00046622),并将该假房产证抵押给黑龙江省五常市车兴刚,以抵押借款的形式骗取车兴刚9500元。2、2015年5月8日,被告人刘东以沈跃富的虚假身份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孙明军提出租用久保田牌插秧机,孙明军应邀将车停放在牡丹江市八五〇农场9队,2015年5月9日刘东雇车将插秧机运送至黑龙江省密山市,卖给密山市洪燊农机经销处得赃款40000元,经鉴定该车价值51000元。公诉机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刘东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被告人刘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经审理查明:一、合同诈骗事实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间,被告人刘东使用虚假身份与黑龙江省五常市、吉林省榆树市等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订立汽车租赁合同,先后以租车为名骗取汽车10辆(价值586050元)。随后刘东通过伪造车主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的方式将骗取的汽车用于抵押借款或者抵押粮食款,骗取抵押款、粮食款等共计249646.80元。1、2014年11月14日,被��人刘东用刘涛的虚假身份在黑龙江省五常市上正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黑LS31**北京现代悦动轿车。2014年11月中旬,刘东将该车抵押给五常市杜家镇张殿富,获得玉米72380斤。案发后,该车被车主追回,经鉴定该车价值63000元,玉米价值62246.80元。2、2014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东用刘涛的虚假身份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澳航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黑LGJ1**奇瑞瑞虎轿车。2014年12月下旬,刘东将该车抵押给榆树市于家乡李明用于抵欠粮食款43000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于2015年3月31日返还给车主,经鉴定车辆价值为60000元。3、2015年1月,被告人刘东用周秀文的虚假身份在黑龙江省五常市鑫盛达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黑LEL5**现代途胜轿车。2015年2月6日,刘东将该车抵押给榆树市泗河镇张士付,骗取借款38000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追回并于2015年3月31日发还车主,经鉴定车辆价值为84550元。4、2015年2月6日,被告人刘东用周秀文的虚假身份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洪山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黑LGV6**丰田卡罗拉轿车。2015年2月16日,刘东将该车抵押给五常市五常镇车兴刚,骗取借款19000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于2015年3月10日将该车发还车主,车辆价值为75000元。5、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刘东用周秀文的虚假身份在黑龙江省五常市鸿霖汽车租赁行租赁一辆牌号为黑LDV6**现代伊兰特轿车。后刘东将该车抵押给他人,骗取借款10000元。案发后,该车被车主追回,经鉴定车辆价值为48150元。6、2015年3月1日,被告人刘东用张东升的虚假身份在吉林省舒兰市华信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吉B65D**奔腾B70轿车。后刘东将该车停放在榆树市向阳镇高振勇家。案发后,该车被车主追回,经鉴定车辆价值为64000元。7、2015年3月2日,被告人刘东用张东升的虚假身份在吉林省榆树市金盛汽车租赁行处租赁一辆牌号为吉ATU3**现代伊兰特轿车并将车辆开走,后被车主发现其使用虚假身份后,刘东雇佣出租车司机将该车送回。经鉴定车辆价值为36000元。8、2015年6月1日,被告人刘东用沈跃富的虚假身份在吉林省松原市大宇汽车服务公司出租赁一辆牌号为吉JB23**荣威350轿车,后刘东将该车卖给吉林市昌邑区冯红军得赃款25000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于2015年7月14日将该车发还车主。经鉴定车辆价值为59850元。9、2015年5月11日,被告人刘东用沈跃富的虚假身份在吉林省松原市鸿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出租赁一辆牌号为吉J3N8**雪弗兰乐风轿车。后刘东将该车卖给长春市朝阳区苗青祥得赃款18400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于2015年8月20日将该车返还车主。经鉴定车辆价值为30500元。10、2015年6月14日,被告人刘东用沈跃富的虚假身份在吉林省舒兰市万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一辆牌号为吉BEW0**雪弗兰科鲁兹轿车。2015年6月20日刘东用该车与榆树市土桥子镇徐振龙的别克凯越轿车进行置换,获得差价9000元。后刘东将该车卖给舒兰市大海车行,得赃款25000元。案发后,雪弗兰科鲁兹车被车主追回,经鉴定该车价值65000元。综上,被告人刘东骗取各种汽车共计10辆,总价值586050元,骗取抵押款、粮食款等共计249646.80元。非法所得现金被刘东用于偿还赌债和挥霍。被告人刘东于2015年7月2日在吉林省吉林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案件来源、到案经过;2、被骗车辆照片、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租赁协议、汽车抵押协议;4、五常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意见书;5、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鉴定意见书:刘东用提供的驾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系伪造;6、被害人辨认笔录;7、证人李龙、胡国庆、张铁光、李强、李成林、刘占江、高振勇、毕志学、张伟、高飞、任小帅、沈跃富、崔东雪等人的证言:证实刘东用虚假身份租车及卖车、抵押借款、粮款的事实;8、被害人张洪宇、张士付、梁龙、李明、芮建华、张殿富、车行刚、彭有才、刘冬、刘学、陈红贺、冯红军、苗青祥、吕学龙、姚文刚、徐振龙、李跃海等人的陈述:证实刘东使用虚假身份租赁汽车,租赁汽车后通过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出售车辆、抵押借款、粮款、与他人置换车辆并出售的事实;9、被告人刘东的供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供认。上述证据,在庭审质证中,被告人刘东无异议,证据有效,予以确认。二、诈骗事实1、2015年1月,被告人刘东使用刘涛的虚假身份,通过办假证的手段获得假房产证(编号:00046622),并将该假房产证抵押给黑龙江省五常市车兴刚,以抵押借款的形式骗取车兴刚9500元。2、2015年5月8日,被告人刘东以沈跃富的虚假身份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孙明军提出租用久保田牌插秧机,孙明军应邀将车停放在牡丹江市八五〇农场9队,2015年5月9日刘东雇车将插秧机运送至黑龙江省密山市,卖给密山市洪燊农机经销处得赃款40000元,经鉴定该车价值51000元。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案件来源、到案经过;2、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3、五常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意见书;4、证人杜桂英的证言;证实刘东曾卖给他一台插秧机;5、被害人车兴刚、孙明军的陈述:证实刘东伪造房产证、虚构租赁事实骗取借款及插秧机的事实;6、被告人刘东的供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供认;7、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现实表现。上述证据,在庭审质证中,被告人刘东无异议,证据有效,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刘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身份信息签订租车合同骗取汽车,后通过伪造车主信息及机动车登记证等方式将汽车用于出售、抵押借款、粮款骗取现金。其前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后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由于前后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故择一重罪处罚,既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刘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造房屋产权所有证、虚构租赁插秧机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刘东犯数罪应并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东犯合同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刘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哈尔滨市中级��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判长 曹 旭审判员 万景权审判员 李金龙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云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