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宁经初字第25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0-2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强、钟小军、钟爱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强、钟小军、钟爱明:申请执行人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6日送来申请恢复执行的(1997)宁经初字第254号民事调解书,关于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强、钟小军、钟爱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6年4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