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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1025执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来云霞与被执行人何强龙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正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正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甘1025执79号申请执行人来云霞,女。被执行人何强龙,男。关于申请执行人来云霞、与被执行人何强龙健康权纠纷一案,正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正民初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何强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来云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强龙于2016年4月14日将案件执行完毕。本院认为,申请人来云霞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正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正民初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