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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洞执字第49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9-26

案件名称

王小爱与陈晚平、张敬芳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洞执字第495号申请执行人王小爱与被执行人陈晚平、张敬芳健康权纠纷一案,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洞民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5)洞执字第495号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