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3行申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名称
赵守铎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金昌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甘03行申1号赵守铎:你因与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玉花房屋登记一案,不服本院于2011年11月28日作出的(2011)金中行终字第17号生效裁判,于2016年2月17日向本院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对于你的申诉,本院不予立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