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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4刑终1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高龙龙、李俊波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高龙龙,李俊波,秦永刚,杨建山,王红彬,郭章岭,王金海,王晓科,王明清,沈章河,李玉芳,吕书章,崔社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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