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4刑终1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高龙龙、李俊波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高龙龙,李俊波,秦永刚,杨建山,王红彬,郭章岭,王金海,王晓科,王明清,沈章河,李玉芳,吕书章,崔社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