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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1民终18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5-04

案件名称

叶应兵、昂正翠等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叶应兵,昂正翠,叶梦茹,叶子强,黄德香,肥东县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肥东元一运输有限公司,薛金兴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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