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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26民初105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5-17

案件名称

原告黄文深与被告许智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文深,许智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26民初1055号原告黄文深,男,1991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永春县人,住永春县。被告许智进,男,1966年01月29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文深与被告许智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文深于2016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被告已还清欠款,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黄文深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黄文深负担,限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审判员  陈千钟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黄燕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