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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482刑初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谭某某、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482刑初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谭某某,女。被告人王某某,女。案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公开理由:上诉。审判长  吴友佳审判员  郭长文审判员  刘 莉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易文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