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482刑初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谭某某、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482刑初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谭某某,女。被告人王某某,女。案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公开理由:上诉。审判长 吴友佳审判员 郭长文审判员 刘 莉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易文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