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苏03民终17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4-22

案件名称

张成伟、鹿洪云与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张成伟,鹿洪云,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案由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