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2901执2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4-18
案件名称
怡某与杨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夏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怡某,杨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甘2901执202号申请执行人怡某。被执行人杨某某。申请执行人怡某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7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陶淑珍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淑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