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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2901执2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4-18

案件名称

怡某与杨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夏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怡某,杨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甘2901执202号申请执行人怡某。被执行人杨某某。申请执行人怡某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7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陶淑珍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淑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