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25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田鹏、张英与向乾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250号田鹏、张英、向乾峰:申请执行人田鹏、张英与被执行人向乾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194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乾峰按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一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