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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2924刑初2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5-19

案件名称

李某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广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甘2924刑初27号公诉机关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生于1977年6月1日,东乡族,文盲,农民。无前科。因涉嫌盗窃罪、抢劫罪于2015年9月30日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1月6日由广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广河县看守所。广河县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公诉刑诉(2016)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抢劫罪,于2016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2015年8月21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已判刑)从广河县龙丰润园门口的电信营业厅门前盗得一辆灰色铃木摩托车,将摩托车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马哈比卜分得赃款700元后已挥霍。该摩托车已追回,经广河县物价局价格鉴定为2500元。2、2015年8月22日中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窜至广河县兴达小区实施盗窃,在对放在车库门前篮球场的一辆摩托车(报案价值3500元)盗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李某某随即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子进行威胁后二人逃跑。3、2015年8月26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窜至临园临通汽修场门前正在盗窃摩托车(报案价值5200元)时被群众发现,李某某逃跑,被告人马哈比卜被群众抓获并扭送派出所。依据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人的报案材料、被告人的供述、鉴定结论书、视频资料等证据,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抢劫罪,请依法惩处。并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在有期徒刑四年以上六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辩解案发时其在青海格尔木打工,没有和马哈比卜实施盗窃。经审理查明:1、2015年8月21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已判刑)从广河县龙丰润园门口的电信营业厅门前盗得一辆灰色铃木摩托车,将摩托车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马哈比卜分得赃款700元后已挥霍。该摩托车已追回,经广河县物价局价格鉴定为2500元。2、2015年8月22日中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窜至广河县兴达小区实施盗窃,在对放在车库门前篮球场的一辆摩托车(报案价值3500元)盗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李某某随即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子进行威胁后二人逃跑。3、2015年8月26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马哈比卜窜至临园临通汽修场门前正在盗窃摩托车(报案价值5200元)时被群众发现,李某某逃跑,被告人马哈比卜被群众抓获并扭送派出所。综上,被告人李某某参与盗窃三起(其中两起未遂),犯罪数额为11200元。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物证:匕首一把、捣杆一根及照片;2、书证:查扣笔录、辨认笔录、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扣押清单、照片、返还清单、领条、户籍证明;3、证人证言:马某丁、宗某某的证词;4、受害人的陈述: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的询问笔录;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李某某的讯问笔录及在庭审中的交待;6、鉴定结论:广认证(2015)016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7、视频资料等。以上证据,均经法庭质证核实,来源合法,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无视国法,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关于被告人李某某抢劫罪的指控与法律不符,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李某某关于其未参与盗窃的辩解理由无证据支持,且同案犯马哈比卜及失主马某乙、证人马某丁的辨认笔录以及相关证据均能证实被告人李某某参与盗窃的犯罪事实。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为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马辉军审 判 员  陈 龙人民陪审员  马德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 记 员  马吉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