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迎民执字第70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边艾英、胡麟元等与太原银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边艾英,胡麟元,胡馨元,太原银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迎民执字第708号申请执行人边艾英,女,1962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太原市。申请执行人胡麟元,女,1988年4月3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太原市。申请执行人胡馨元,女,1999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太原市。被执行人太原银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鼎元时代中心A座205室。法定代表人:郝宇龙,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边艾英、胡麟元、胡馨元与被执行人太原银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权利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2)迎民初字第70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卢玉山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郭 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