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729民初9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原告李秋铃与被告钟素梅、朱育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法院
全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全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赣0729民初93号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对原告李秋玲诉被告钟素梅、朱育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赣0792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中,数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赣0792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第1页第3行中的:“赣07**”补正为:“赣07**”。审 判 长 王福明人民陪审员 赖兰耀人民陪审员 黄夏玲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黄 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