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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729民初9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原告李秋铃与被告钟素梅、朱育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法院

全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全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赣0729民初93号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对原告李秋玲诉被告钟素梅、朱育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赣0792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中,数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赣0792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第1页第3行中的:“赣07**”补正为:“赣07**”。审 判 长  王福明人民陪审员  赖兰耀人民陪审员  黄夏玲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黄 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