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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622民初3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5-03

案件名称

孙子功诉吕继勋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古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子功,吕继勋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622民初379号原告孙子功。被告吕继勋。本院在审理原告孙子功诉被告吕继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孙子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孙子功负担。审判员  吴成智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高 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