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622民初3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5-03
案件名称
孙子功诉吕继勋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古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子功,吕继勋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622民初379号原告孙子功。被告吕继勋。本院在审理原告孙子功诉被告吕继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孙子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孙子功负担。审判员 吴成智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高 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