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甘民监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徐玉才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驳回申诉通知书 (2016)甘民监6号 徐玉才: 你因不服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永民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主要申诉理由是“原审判决按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失业生活补助不当;合同制工人变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二字从何而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属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经本院调卷复查,你起诉时自称系永靖县邮政局招聘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原审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农民合同制工人给予生活补助,判处并无不当。关于你请求永靖县邮政局为你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你的申诉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