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0202民初1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陆遥、梁玉君与柳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遥、梁玉君,柳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202民初102号原告:陆遥、梁玉君被告:柳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程序:普通程序立案时间:2016年1月7日待裁事项:原告陆遥、梁玉君申请撤回起诉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诉讼费:本案诉讼费7499元,减半收取3749.5元,由原告陆遥、梁玉君负担。审 判 长 胡 平人民陪审员 何燕玲人民陪审员 王燕芬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 记 员 何 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