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391民初63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8-16
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冀0391民初633号本院2016年4月11日对原告深圳高志自动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航惠腾秦皇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冀0391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1页第3行的“冀03**”更改为冀03**。审判员 常润清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戴 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