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621执43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7-03-02
案件名称
段彦兰与庄秀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抚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抚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抚松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0621执434号庄秀艳本院执行的段彦兰申请庄秀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