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2322执6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5-09
案件名称
李荣春申请执行叶玲华离婚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某某,叶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2322执60号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叶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5600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双柏县人民法院(2011)双民初字第8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第二项内容即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的子女抚养费15600元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施淑芳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郭旺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