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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2322执6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5-09

案件名称

李荣春申请执行叶玲华离婚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某某,叶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2322执60号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叶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5600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双柏县人民法院(2011)双民初字第8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第二项内容即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的子女抚养费15600元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施淑芳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郭旺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