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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民终47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1民终47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绍兴经济开发区浦江路*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加兴,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号公元大厦*楼***室。法定代表人:陈龙,经理。上诉人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商初字第23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经查,上诉人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预交上诉费用,也未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申请,不依法履行二审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浙江广亿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商初字第2385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瞿 静代理审判员  夏文杰代理审判员  赵 魁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 记 员  余 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