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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725执19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徐双与张人文人格权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渠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725执19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徐双与被执行人张人文人格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人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人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