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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团风民特字第0000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陈振四申请宣告陈才元失踪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团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团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陈振四,陈才元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团风民特字第00006号申请人陈振四。被申请人陈才元。申请人陈振四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陈才元失踪一案,本院受理后,因申请人陈振四未缴纳公告送达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陈振四的申请。审判员  殷才兵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陈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