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团风民特字第0000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陈振四申请宣告陈才元失踪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团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团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陈振四,陈才元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团风民特字第00006号申请人陈振四。被申请人陈才元。申请人陈振四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陈才元失踪一案,本院受理后,因申请人陈振四未缴纳公告送达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陈振四的申请。审判员 殷才兵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陈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