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00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赵思强与刘荣奎,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洪彤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思强,刘荣奎,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洪彤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008号原告赵思强,男,汉族,1978年4月27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商城县。委托代理人冯世义,广东东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玉芳,广东东深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刘荣奎,男,汉族,l970年l2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被告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村社区民生路128号A栋二楼202、四、五楼,组织机构代码573128650。法定代表人赫娟。被告洪彤,女,回族,1968年11月9日出生,住址惠州市惠阳区。以上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常远,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与三被告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冯世义,三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常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3年1月1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合伙协议书》,协议约定摘要如下:“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为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被告二);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13年1月12日生效,合作后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重新更名为(暂定)华娱兄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或华视影业有限公司,并于2月1日之前去银行和工商局办理股东更名手续,明确乙方(即原告)股东身份,公司股东仅有甲、乙(即原告和被告一.)两人;第四条:出资方式(总出资额110万元整),1、甲方出资额为55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合伙份额50%;2、甲方技术股占总合伙份额10%;3、乙方出资额55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合伙份额40%;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第五条:出资期限,乙方用于购买公司股份资金必须于2013年1月15日前打入甲方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第六条:合伙企业登记,双方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刘荣奎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第七条:财务、会计,在支出费用超过l万元的,必须经过双方同意。第十条:执行人的职责,7、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表决通过……”。《合伙协议书》还约定了其他事项,被告二在甲方处盖章。协议签订后,原告随即委托妻子冯圣霞于2013年1月13日向被告一支付55万元,后陆续向被告一支付共计1,087,000元。但协议签订后,被告一并未履行《合伙协议书》约定内容,没有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也没有履行新公司注册义务,而是将原告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用途,根本没有履行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且存在欺诈原告,比如:l、《合伙协议书》约定将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新更名为(暂定)华娱兄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或华视影业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2月1日之前去银行和工商局办理股东更名手续,明确原告和被告一两人股东身份,但实际上,被告一从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事宜,而是在欺骗原告说在办理之中。2、《合伙协议书》约定甲方(被告一)出资55万元,但实际上,被告一至今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3、协议约定由被告一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但实际上,被告一从未履行登记义务。4、协议约定财务支出费用超过l万元的,须经双方同意,但实际上,被告一收取原告钱财后,原告根本不知资金用于何处等等。原告认为,虽然原告与被告一、二签订了《合伙协议书》,但被告并未履行任何协议义务,《合伙协议书》根本没有履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故,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原告款项。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二于2013年1月11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书》;2、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返还1,087,000元及利息10,000元(利息从2013年1月13日起暂计至2014年l2月12日止,并应计至实际返还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刘荣奎辩称,1、原告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已经超过解除权行期间,合同没有约定解除的权利,双方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没有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况,原告没有履行合同解除的通知义务。原告所谓的解除权的行使超过了除斥期间,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原告要求返还合伙份额的财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了程序。协议第3.3条约定了合伙财产是共同财产,不可以随意分割,其次合伙人退伙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过同意后才可以退伙,原告见组织一直是亏损时擅自要求退伙和分割财产,其程序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3、原告要求分割财产必须按照份额扣除合伙期间支出,清算债权债务之后才可以提出。4、诉讼费应当由原告承担。被告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洪彤辩称,1、被告二、三不是本案合伙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主体,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2、其他的意见同被告一意见。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11日,原告作为乙方、被告刘荣奎作为甲方签订《合伙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合作共同经营;2、合伙企业称为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合伙期限自2013年1月12日生效,合作后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重新更名为(暂定)华娱兄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或华视影业有限公司,并于2月1日之前去银行和工商局办理股东更名手续,明确乙方(即原告)股东身份,公司股东仅有甲、乙(即原告和被告一)两人;4、出资方式(总出资额110万元整),甲方出资额为55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合伙份额50%;甲方技术股占总合伙份额10%;乙方出资额55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合伙份额40%;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甲、乙双方合同期内提前退伙的,返还入伙时的出资金额或等价的实物,不包括合伙企业的升值部分;5、乙方用于购买公司股份资金必须于2013年1月15日前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现金支付;6、双方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刘荣奎为代表及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7、公司合法经营,建立正规的财务制度,在支出费用超过1万元的,必须经过双方同意;8、双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9、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表决通过。《合伙协议书》的甲方落款处有被告刘荣奎签名及被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签订《合伙协议书》后,原告分多次向原告支付款项,具体如下:2013年1月13日原告委托其妻子向刘荣奎支付55万元,2013年1月27日向刘荣奎支付港币9万元,2013年3月4日向刘荣奎支付40万元,3月26日支付15,000元,4月17日支付5万元。合计支付人民币1,015,000元及港币90,000元。另查,被告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贾德圣和被告刘荣奎,其中贾德圣出资49万元,刘荣奎出资51万元。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刘荣奎,2012年8月16日变更为赫娟。再查,被告洪彤与被告刘荣奎系夫妻关系。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刘荣奎签订《合伙协议书》的本意是成立合伙企业,合伙生效后,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并于2013年2月1日之前办理股东更名手续,明确原告股东身份。由于原告已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而被告刘荣奎作为合伙的另一方当事人以及双方约定的经办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变更登记将原告登记为股东,却直至本案诉讼时没有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已构成严重违约,致使《合伙协议书》的目的无法实现,故此本院对原告要求解除双方于2013年1月11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书》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合伙协议书》解除后,被告刘荣奎应向原告返还1,087,000元(90,000元港币折合成人民币后的合计金额)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087,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起诉之日即2015年5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由于深圳市佳慧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双方拟进行合伙合作的平台,并非《合伙协议书》的权利义务主体,故此本院对原告此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洪彤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由于被告洪彤系被告刘荣奎的妻子,原告要求洪彤连带承担责任,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此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自2015年5月5日起解除原告与被告刘荣奎于2013年1月11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书》;二、被告刘荣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赵思强1,087,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087,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5年5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洪彤对被告刘荣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4,673元,由被告刘荣奎、洪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孔 卫 新人民陪审员 张 晋 雄人民陪审员 张 能 汉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李壬贵(兼)书 记 员 王 子 文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1页共8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