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922民初106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徐会广与潘建忠、卞现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清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会广,潘建忠,卞现立,韩殿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922民初1066号原告徐会广,男,198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被告潘建忠,男。被告卞现立。被告韩殿启。原告徐会广诉被告潘建忠、卞现立、韩殿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会广于2016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同日做出受理决定,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张慧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 记 员 贾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