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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922民初106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徐会广与潘建忠、卞现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清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会广,潘建忠,卞现立,韩殿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922民初1066号原告徐会广,男,198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被告潘建忠,男。被告卞现立。被告韩殿启。原告徐会广诉被告潘建忠、卞现立、韩殿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会广于2016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同日做出受理决定,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张慧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 记 员  贾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