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4民初421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北京拓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刘文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4217号原告北京拓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文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北京拓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拓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刘 洋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刘晔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