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0681民初46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6-22
案件名称
原告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黄三保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汨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三保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湘06**民初466号原告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汨罗市屈原路**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理事长。被告黄三保,男,1963年9月2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汨罗市人,住汨罗市。本院受理原告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黄三保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已履行偿还义务,原告于2016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本案诉讼。审判员 潘 杰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雪雄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