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824民初46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张雅婷、郭雅莹、张莲英与周继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华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雅婷,郭雅莹,张莲英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甘肃省华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824民初464号原告张雅婷,甘肃省华亭县人。原告郭雅莹,甘肃省华亭县人。法定代理人郭文君,甘肃省华亭县人,系原告张雅婷、郭雅莹之母。原告张莲英,甘肃省华亭县人,系原告张雅婷、郭雅莹姑母。原告张雅婷、郭雅莹、张莲英诉被告周继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张雅婷、郭雅莹、张莲英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治杰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蔡崇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