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402民初94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王雪丽与张玉伟、李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雪丽,张玉伟,李德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402民初942号原告王雪丽,女,197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被告张玉伟,男,1971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被告李德强,男,1972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雪丽与被告张玉伟、李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本案审理的实际情况,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殷 刚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马治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