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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402民初94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王雪丽与张玉伟、李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雪丽,张玉伟,李德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402民初942号原告王雪丽,女,197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被告张玉伟,男,1971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被告李德强,男,1972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雪丽与被告张玉伟、李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本案审理的实际情况,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殷 刚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马治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