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725执19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熊良茂与刘启映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渠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725执19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熊良茂与被执行人刘启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启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刘启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