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陕0303民初22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原告田亚元诉被告宝鸡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303民初224号本院2016年3月18日对原告田亚元诉被告宝鸡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陕0303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判决书中被告名称原为“宝鸡嘉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补正为:“宝鸡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审判员  朱兵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书记员  赵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