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725执19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刘传千与袁雪东、熊超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渠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725执19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传千与被执行人袁雪东、熊超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袁雪东、熊超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袁雪东、熊超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