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202民初44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8-23
案件名称
贾发彬诉X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包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某,王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日期: 2016-04-12
公开日期: 2016-08-23
贾发彬诉X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包头市
民事案件
一审
贾某,王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