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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2802执27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2-16

案件名称

湖北利川腾龙国际度假酒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湖北利川腾龙国际度假酒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2802执273号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吴越路西侧。组织机构代码:77191182-2.被执行人湖北利川腾龙国际度假酒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利川市腾龙大道2号。注册号:422802000010785.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利川腾龙国际度假酒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案中,本案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已在法院进入破产程序,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申请人已证实情况属实,依法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303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恢复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树兵审判员  王广郊审判员  李修贵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沈靖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