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321执恢1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0-30
案件名称
方超与李金科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321执恢17号方超、李金科:申请人方超申请执行李金科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方超依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潭中民一终字第530号民事判决书所申请执行李金科应赔偿的经济损失11579.78元、案件受理费136元、执行申请费80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