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225执49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张桂侠与聂桂发、杨秀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497号聂桂发、杨秀芳:本院已立案受理张桂侠申请执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们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民一初字第0247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们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