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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25执49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张桂侠与聂桂发、杨秀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497号聂桂发、杨秀芳:本院已立案受理张桂侠申请执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们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民一初字第0247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们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