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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0执9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8-10

案件名称

尹庆林财产刑执结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0执93号尹庆林:被告人尹庆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本院执行的申请尹庆林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尹庆林自动履行,执行金额0.5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 李 虹审判员 : 王 洪审判员 :雷媚娟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媛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