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82执保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6-28
案件名称
赵彩晓与邱二洪、武占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彩晓,邱二洪,武占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1182执保21号申请人:赵彩晓。被申请人:邱二洪。被申请人:武占全。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赵彩晓与被申请人邱二洪、武占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赵彩晓于2016年4月1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邱二洪名下位于深州市育龙湾小区10号楼2单元601室房产。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邱二洪名下位于深州市育龙湾小区10号楼2单元601室房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刘建平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满会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