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郴北执字第149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0-2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何金美、 陈辛兰、何建南与被执行人刘佃侠、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郴北执字第1494号本院于2015年12月10立案执行何金美、陈辛兰、何建南申请执行刘佃侠、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4月11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