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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2民初17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0-03

案件名称

高如芬诉李志忠赡养费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1702号本院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对原告高×与被告李×1赡养费一案作出的(2016)京010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主文第一项“一、被告李×1自二〇一五年四月起每月给付原告高×赡养费四百元。”应补正为“一、被告李×1自二〇一六年四月起每月给付原告高×赡养费四百元。”审判员  李源国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赵威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