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02民初17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0-03
案件名称
高如芬诉李志忠赡养费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1702号本院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对原告高×与被告李×1赡养费一案作出的(2016)京010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主文第一项“一、被告李×1自二〇一五年四月起每月给付原告高×赡养费四百元。”应补正为“一、被告李×1自二〇一六年四月起每月给付原告高×赡养费四百元。”审判员 李源国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赵威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