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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历城民初字第404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6-27

案件名称

崔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崔某某,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历城民初字第4048号原告崔某某,女,生于1991年1月30日,汉族,农民,住济南市,被告刘某某,男,生于1983年11月27日,汉族,户籍所在地济南市,于2016年1月15日执行死刑本院在审理原告崔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刘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已交付执行,于2016年1月15日火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崔得原人民陪审员  张希英人民陪审员  李 新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康玉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