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825民初0052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蒋某与张某、俞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张某,俞某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825民初00522号原告蒋某,2016年3月7日死亡。委托代理人徐友富,龙游县曙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某。被告俞某。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某与被告张某、俞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某于2016年3月7日死亡,蒋某的法定继承人俞浙江自愿放弃本案的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7906元,减半收取3953元,由原告蒋某负担。审判员 童昱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陈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