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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825民初0052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蒋某与张某、俞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张某,俞某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825民初00522号原告蒋某,2016年3月7日死亡。委托代理人徐友富,龙游县曙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某。被告俞某。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某与被告张某、俞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某于2016年3月7日死亡,蒋某的法定继承人俞浙江自愿放弃本案的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7906元,减半收取3953元,由原告蒋某负担。审判员  童昱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记员  陈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