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06民初30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任五与张爱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五,张爱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
全文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506民初305号原告任五,男,1971年6月4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任保堂。被告张爱霞,女,1972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张陆,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安阳市北关区。负责人吕红伟,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新新、高雅超,河南瑞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任五诉被告张爱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16年2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小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16年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五委托代理人任保堂、被告张爱霞委托代理人张陆、被告太平洋财险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新新、高雅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任五诉称,2013年10月25日9时30分许,原告驾驶豫E两轮摩托车,行至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华祥路交叉环岛处时,与被告张爱霞驾驶的豫E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原告当即被送入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6523.94元。该事故后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张爱霞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请求判令被告张爱霞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摩托车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1048.94元,被告太平洋财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张爱霞辩称,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被告张爱霞驾驶的车辆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投有保险,事故发生时也报了险,且保险金额足以赔付原告的损失,因此被告张爱霞没有必要推脱,原告所述并非事实。按照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案发时间是2013年10月25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对于原告庭审中提供的证据,因其均为复印件,无法证实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质证。被告太平洋财险公司辩称,原告诉请已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诉讼请求。原告所述其一直向张爱霞主张权利,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被告太平洋财险公司不予认可。事故发生后,原告找不到被告张爱霞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起诉太平洋财险公司,但是两年多来原告从没有向太平洋财险公司主张过任何权利,已经丧失了法律上的胜诉权,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请。原告提供的证据为复印件,不予质证。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25日9时20分许,被告张爱霞驾驶豫E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安阳市华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华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环岛处,与原告驾驶豫E二轮摩托车沿文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中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损两辆的交通事故。2013年10月28日,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爱霞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张爱霞驾驶的豫E号车辆在被告太平洋财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当日被送往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软组织损伤,于2013年11月1日出院。原告提供住院费票据3282.3元、门诊费票据2241.64元。上述事实,有原告向本院提交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修车清单、结算清单(均为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证实,所有证据经举证,认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原告于2013年10月2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软组织损伤,经治疗于2013年11月1日出院,至其2016年4月4日提起本诉,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事由,故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不再进行保护,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任五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8元,由原告任五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员 张小桢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代书记员 任敬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