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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181民初122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张建玲与刘德民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0181民初1220号原告:张某,女,生于1993年1月20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委托代理人:吴梅,山东济青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某某,男,生于1990年3月29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法定代理人:韩某某(系被告刘某某之母),女,汉族,居民,住章丘市。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秀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委托代理人吴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某、法定代理人韩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某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9月27日,登记结婚。2015年1月14日,生一男孩刘某某,现跟随原告生活。2015年11月,被告突然精神不正常,发展到将不到一岁的男孩刘某某赤身埋��雪里;被告曾多次掐孩子屁股,对孩子心身造成严重伤害。被告多次伤害其母亲。不得已,将其送往章丘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被告的母亲迷信,导致孩子发烧,被告一气之下跑出去,被电动车撞了。被告受惊吓后,导致精神不正常。医生说治不好了。现在,被告是间歇性的发作,不刺激还算正常。被告能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起居。一般地,一个星期犯一次病。犯起病来,谁也不认识,打骂人、砸东西。2014年秋天,被告去我家,对我奶奶说我缺钱,骗了我奶奶5000元,不知道被告干什么用了。为原告及孩子安全考虑,且上述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孩子由原告自行抚养。被告刘某某未答辩。经审理查明:根据原告陈述、原告提供的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户���本,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9月27日,登记结婚。根据原告陈述、原告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2015年1月14日,生一男孩刘某某,现跟随原告生活。根据原告陈述、原告提供的章丘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2016年1月11日,被告到该处住院20天,诊断为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据此,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6年1月11日,被告到章丘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诊断患有情感障碍、躁狂发作。至今,被告非久治不愈,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院不予准许。被告方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许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秀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记录王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