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郑知民初字第0147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1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苗富华与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苗富华,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郑知民初字第01478号原告苗富华,男,196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被告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民生路西永和国际广场1幢B单元15层05号房。法定代表人孙朝晖,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徐莉,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苗逢燕,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苗富华诉被告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传播)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苗富华,被告中广传播的委托代理人徐莉、苗逢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苗富华诉称:原告是戏剧“二十四孝”含《老来乐》、曲剧“曲剧名丑李天方”之《刘全哭妻》、豫剧《孙膑下山》之《龙虎斗》、曲剧《李豁子复婚》、越调《李天保娶亲》、曲剧《小姑恶》、曲剧《贤良女劝赌》又名《贤良女劝夫》、豫剧《小寡妇改嫁》、豫剧《三上轿》等电视节目全剧的著作权人。中广传播未经原告同意,也未向原告支付报酬,分别于2015年3月14日至10月19日期间在中广传播所属的“戏曲宝”频道擅自播放上述曲目,侵犯了原告的广播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广传播:1、立即停止侵害广播权,消除影响、在大河报及播放平台公开赔礼道歉;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00元;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苗富华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以下证据:1、录制协议书、版权证明、授权证明及涉案曲目的正版出版物,证明涉案曲目已出版发行,原告为著作权人,是适格原告。2、中广传播的工商信息、“戏曲宝”频道宣传资料、节目单、“戏曲宝”频道播放涉案曲目的录像光盘,证明中广传播为适格被告及侵权事实。3、交通费、食宿费票据,证明合理开支费用及住宿时间。被告中广传播答辩称,“戏曲宝”系由中广传播负责的频道,运营到2015年5月22日,现中广传播已不再负责戏曲宝节目的运营,中广传播不是侵权主体,没有获利。被告中广传播为支持其答辩理由提交如下证据:中广传播出具的关于辉邦电子与河南中广业务归属情况说明、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议纪要复印件、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豫新广办(2015)350号文件复印件。经庭审质证,中广传播对证据1无异议;对证据2的中广传播工商信息、“戏曲宝”频道宣传资料无异议,对节目单的真实性及关联性有异议,对公证书及所附播放光盘真实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对没有公证播放光盘的真实性不认可,且光盘为2016年3月份刻制,涉案侵权曲目的播放时间无法确定;对证据3的真实性及关联性有异议。苗富华对中广传播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2日,苗富华与河南富华剧团签订录制协议书,双方协议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二十四孝》(含《老来乐》)等27个剧目。2002年6月2日,苗富华与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豫剧团(河南平煤豫剧团)签订录制协议书,双方协议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小寡妇改嫁》等12个剧目。2003年8月6日,苗富华与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豫剧团(河南平煤豫剧团)签订录制协议书,双方协议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孙膑下山》等12个剧目。2000年11月8日,苗富华与河南省越调剧团签订协议书,苗富华录制河南省越调剧团《李天保娶亲》戏曲。2000年6月10日,苗富华与洛���市青年实验曲剧团签订录制协议书,双方协议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李豁子复婚》等13个剧目。2004年9月20日,苗富华与河南富华剧团签订录制协议书,双方协议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小姑恶》、《贤良女劝夫》等35个剧目。2000年11月21日,苗富华与关益超签订录制协议书,苗富华录制关益超演唱的《三上轿》等6个戏曲。2006年7月28日,李天方签署授权书,授权苗富华将《刘全哭妻》等6个戏曲录制成电视戏曲节目并制成音像制品出版发行。上述计划合作录制包括涉案曲目皆明确著作权属苗富华独有,并对劳务报酬支付、场地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约定。2005年至2009年,河南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分别出具版权证明,证明河南戏曲VCD音像制品包括戏剧“二十四孝”系列(含《老来乐》)、“曲剧名丑李天方”系列(含《刘全哭妻》)、豫剧《龙虎斗》、曲剧《李豁子复婚》、越调《李天保娶亲》、曲剧《小姑恶》、曲剧《贤良女劝赌》、戏剧《小寡妇改嫁》、豫剧《三上轿》是由苗富华投资录制并与该社合作出版发行,一切由著作权引起的民事诉讼及维权事宜由苗富华解决。涉案戏剧“二十四孝”系列(含《老来乐》)的出版编号为ISRCCN-E27-05-371-00/V.J8、“曲剧名丑李天方”系列(含《刘全哭妻》)的出版编号为ISRCCN-E27-05-459-00/V.J8、豫剧《龙虎斗》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38-03-0029-0/V.J8、曲剧《李豁子复婚》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01-00-0029-0/V.J8、越调《李天保娶亲》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01-00-0076-0/V.J8、曲剧《小姑恶》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38-01-0023-0/V.J8、曲剧《贤良女劝赌》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38-01-0020-0/V.J8、戏剧《小寡妇改嫁》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01-02-0042-0/V.J8、豫剧《三上轿》的出版编号为ISRCCN-F01-00-0075-0/V.J8。2015年9月2日,苗富华来到河南省夏邑县公证处申请对辉邦牌移动电视“戏曲宝频道”的播放过程进行证据保全。2015年9月3日,该处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赵利亚、申请人苗富华来到河南省夏邑县孔祖大道南段天龙湖运河城37号楼201房间,由苗富华现场操作,进行如下保全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再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梨园经典”豫剧《十五贯》。九时十二秒播放“梨园经典”豫剧《龙虎斗》直至本剧终。在播放过程中,多次插播该频道节目片花及九月三日、四日节目预告。以上操作及播放过程由苗富华进行现场录像并当场取得录像带制作成光盘由公证处进行留存。经当庭确认,播放的侵权剧目《龙虎斗》与原告享有权的剧目《龙虎斗》内容一致。2015年10月5日,苗富华来到河南省夏��县公证处申请对辉邦牌移动电视“戏曲宝频道”的播放过程进行证据保全。2015年10月5日,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赵利亚、申请人苗富华在该处接待大厅,由苗富华现场操作,进行如下保全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再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梨园经典”戏剧《老来乐》。十时三十分播放“梨园好声音”曲剧《花庭会》直至本剧终,后接播曲剧《刘全哭妻》直至本剧终。在播放过程中,多次插播该频道节目片花及十月五日、六日节目预告。以上操作及播放过程由苗富华进行现场录像并当场取得录像带制作成光盘由公证处进行留存。经当庭确认,播放的侵权剧目《老来乐》、《刘全哭妻》与原告享有权的剧目《老来乐》、《刘全哭妻》内容一致。2015年3月5日,苗富华在河南美宜家连锁酒店商丘店502房间��由苗富华现场操作,进行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乡音剧场”曲剧《李豁子复婚》,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两会解码”,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3月5日,星期四,13时06分,再点击左边按钮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乡音剧场”曲剧《李豁子复婚》,直至本剧终。2015年10月19日,崔玉东在河南省郑州市东三街爱丽芳酒店023房间,由崔玉东现场操作,进行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乡音剧场”越调《李天宝娶亲》,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法治在线”,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10月19日,星期一,12时38分,再点击左边按��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乡音剧场”越调《李天宝娶亲》,直至本剧终。2015年9月19日,崔玉东在河南省郑州市东三街爱丽芳酒店023房间,由崔玉东现场操作,进行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频道节目片花及节目预告,随后接播“梨园好声音”曲剧《小姑恶》二,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新闻直播间”,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9月19日,星期六,10时31分,再点击左边按钮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梨园好声音”曲剧《小姑恶》二,直至本剧终。2015年3月14日,苗富华在河南郑州轻院宾馆907房间,由苗富华现场操作,进行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乡音剧场”曲剧《贤良女劝赌》,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两会午评”,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3月14日,星期六,13时30分,再点击左边按钮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乡音剧场”曲剧《贤良女劝赌》,直至本剧终。2015年9月24日,崔玉东在河南省郑州市东三街爱丽芳酒店023房间,由崔玉东现场操作,进行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梨园好声音”豫剧《小寡妇改嫁》,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新闻直播间”,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9月24日,星期四,11时27分,再点击左边按钮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梨园好声音”豫剧《小寡妇改嫁》,直至本剧终。2015年10月13日,苗富华在河南美宜家连锁酒店周口汉阳路店518房间,由苗富华现场操作,进��如下行为:打开辉邦牌移动电视开关,点击电视按钮,点击左边按键6,屏幕显示搜索到“戏曲宝频道”正在播放节目片花,12时30分播放“乡音剧场”豫剧《三上轿》,再点击左边按钮5,搜索到“中央新闻频道13套”,正在播放“法制故事”,屏幕左下角显示日期为10月13日,星期二,12时34分,再点击左边按钮6,返回到“戏曲宝频道”接播“乡音剧场”豫剧《三上轿》,直至本剧终。在上述播放过程中,多次插播该频道节目片花及节目预告。以上操作及播放过程由苗富华、崔玉东等进行现场录像并当场取得录像带制作成光盘进行留存。经当庭确认,播放的侵权剧目《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赌》、《小寡妇改嫁》、《三上轿》与原告享有权的剧目《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赌》、《小寡妇改嫁》、���三上轿》内容一致。另查明:1、苗富华主张合理支出住宿费共计1632元,交通费为400元。2、苗富华提交宣传页复印件一份,该宣传页显示有“凯之声”、“移动电视”、“戏曲宝”、“国家中广传播独家授权移动电视机”文字;提交的“戏曲宝”节目单一份,该节目单封面有“中广辉邦”、“戏曲宝”、“2015年第一季节目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广传播、辉邦移动电视产业集团联合出品”文字,在3月份节目单内容下有“5日,12:30——15:30,乡音剧场,(曲剧)杨帅学《李豁子复婚》”、“14日,12:30——15:30,乡音剧场,《贤良女劝赌》”的内容。3、中广传播提交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件复印件一份,该文件显示该局2015年10月12日下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将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划归河南大象融媒体集团有限公��管理的通知》,大象融媒体集团全资组建“河南飞象无线网络有限公司”,全面接管河南中广的网络运行、基站维护、晴彩频道、戏曲宝等内容建设业务;提交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议纪要复印件一份,该会议纪要显示2015年5月22日上午召开会议,并要求中广传播尽快将人、财、物(包括戏曲宝)等资产移交省大象融媒体集团;提交《关于辉邦电子与河南中广业务归属情况说明》一份,说明2015年2月份后郑州市辉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合作分成款。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涉案剧目《老来乐》、《刘全哭妻》、《龙虎斗》、《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赌》、《小寡妇改嫁》、《三上轿》版权证明、录制协议书及正版光盘可以证明苗富华系《老来乐》、《刘全哭妻》、《龙虎斗》、《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赌》、《小寡妇改嫁》、《三上轿》剧目的合法著作权人,依法享有涉案剧目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广播权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涉案剧目《老来乐》、《刘全哭妻》、《龙虎斗》、《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赌》、《小寡妇改嫁》、《三上轿》VCD系原告制作,著作权由原告享有,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戏曲宝”频道播放了涉案剧目,也未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广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拟证明涉案频道“戏曲宝”已于2015年5月22日由河南大象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但侵权播放频道为“戏曲宝”频道,“戏曲宝”没有显示变更信息,中广传播亦确认“戏曲宝”频道为其经营,且该通知及会议纪要不能证明“戏曲宝”频道是否��经具体实施移交及移交的具体时间,故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系对当事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救济方式。根据中广传播侵犯著作权行为实施的方式、范围等具体形式,中广传播侵犯了苗富华的广播权,其侵权行为属于侵犯著作财产权,苗富华不能举证其名誉受到损害,故不应适用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种侵害人身权的责任承担方式。综上,苗富华要求中广传播消除影响、在大河报及播放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无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赔偿数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结合本案,因原告不能提供被告侵权给其造成损失的证据,也不能提供被告因侵权违法所得的证据,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剧目的性质、播放范围、被告侵权的主观过错大小、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原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相关因素,本院酌定赔偿损失数额为22000元。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播放原告苗富华享权的涉案剧目《老来乐》、《刘全哭妻》、《龙虎斗》、《李豁子复婚》、《李天保娶亲》、《小姑恶》、《贤良女劝夫》、《小寡妇改嫁》、《三上轿》;被告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苗富华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二万二千元;驳回原告苗富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苗富华负担250元,被告河南中广传播有限公司负担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王富强代理审判员 祝正涵代理审判员 赵自伟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书 记 员 杜梦瑶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