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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22执10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谢本华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104号谢本华: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2刑初49号刑事判决书,在执行被执行人谢本华罚金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4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谢本华于2016年4月1日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