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2执10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谢本华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104号谢本华: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2刑初49号刑事判决书,在执行被执行人谢本华罚金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4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谢本华于2016年4月1日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