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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前法执字第00932-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阿拉坦阿古拉 与徐晓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一审解除冻结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阿拉坦阿古拉,徐晓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前法执字第00932-7号申请人阿拉坦阿古拉,男被执行人徐晓明,男关于阿拉坦阿古拉申请执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徐晓明在中国工商银行XXXX0404100504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0元,现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徐晓明在中国工商银行XXXX04040100504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0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海 锁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辛瑞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