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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622执192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5-26

案件名称

韩秀荣与姬建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秀荣,姬建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622执192号申请执行人韩秀荣。被执行人姬建军。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周民终字第10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3月21日立案执行韩秀荣申请执行姬建军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周民终字第100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齐军平审判员  闫春芝审判员  刘龙飞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赵二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