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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103执28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陈红梅申请执行赖子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赣0103执287号本院在执行陈红梅申请执行赖子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因被执行人赖子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赖子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刘伟红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来源: